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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节(2 / 2)


  “女暴君。”迪恩又耸了耸肩,“不过你要相信她真的很有能力,她到现在还活着证明了她的能力有多出众。”

  两人在吐槽夏商慢的过程中熟悉度逐渐上升,等这顿愉快的晚餐到达尾声的时候,迪恩轻咳了一声,冲着他眨了眨眼睛,“亲爱的,其实我来找你,是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。”

  果然。

  迪恩看在伊芙的面子上,能在他打电话求助的时候帮助他一二就算尽了朋友之情了,居然主动打电话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,在他询问有什么靠谱的中餐馆主动约饭,必定不是出于两者的交情了。

  贝时虞脸上露出了一丝诧异,随后郑重道,“之前的事多亏了迪恩你,现在你又帮了我一个大忙,让我不至于在北美饿死,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,请尽管说,只要我能帮上忙。”

  “咳咳咳,不用这么郑重其事,就是一点小事。”

  迪恩压低了声音,“我最近对一个华夏女孩一见钟情,看到她,仿佛看到了我的维纳斯,我的追求却无法打动她,我一直很困扰,这几天她似乎有些松动,你也是华夏人,你可以教我一些东西吗?”

  贝时虞:“……”迪恩居然是个花花公子。

  不过这样的震撼远不及伊芙居然和一个花花公子交往过,他道,“你想让我教给你什么?”

  迪恩,“我想给她写一幅字,就是你们那的书法。”

  迪恩倒是可以花钱找人,可是就怕花钱找不到靠谱的人,以前和夏商慢交往的时候,他就听她吐槽过一些人所谓的华夏纹身,不是结构错了,就是意思错了,迪恩就怕自己也遇到这样的事,到时候装逼不成反出丑,丢人丢大了。

  他的意思是,可以让贝时虞写下来寓意很好的一行字,他大不了再正花钱找人教他写,至少这样不会犯基本的错误。

  贝时虞心思急转,片刻后就笑道,“毛笔字?我可以教你,我学过好几年。”

  他本来想谦虚的说下写的还可以,就怕迪恩理解成写的很垃圾,他们八成不会理解这种谦虚之意,这样白白错过和他拉近关系的机会。

  迪恩大喜,“真的吗?真的吗?兰斯,我来找你找对了。”

  贝时虞拿出手机,“我给你发下需要的材料,你去唐人街应该能买到,你买到后告诉我,我去教你。”

  迪恩喜形于色,肉麻兮兮的道,“兰斯,我的朋友,你真的帮了我大忙。”说完后,他又道,“你每天上课时间很赶,还能抽得出时间?”

  “我已经适应了这些课程,老师说我学习速度很快,接下来应该不会忙到那么晚了,而且时间,只要想挤,总是会有的。”

  迪恩想了想,拿起了桌上的茶杯,对着他举了举,“非常标准的伊芙式回答。”

  拿起茶杯他碰了碰,和他相视一笑。

  一顿晚餐结束,迪恩开车送他回去,两人算是各取所需,宾主尽欢。

  第022章

  贝时虞的口音矫正课, 主要是把他标准口音的英文矫正成伦敦口音和纽约上东区口音,这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能更改过来自己的发音方式,上东区的口音还好,他学的就是美式英语,伦敦那边的口音他要兼顾一下单词的不同。

  总的来说,有系统空间的多一倍的训练时间在,他的口音矫正课进行的很顺利,形体课也不算很难, 他的体型本来就很好,也不需要练出来什么高高隆起的肌肉,只需要让线条充满了力量感,在度过了前期的艰难的调整后, 后面就比较轻松了。

  真正让他受益匪浅的是礼仪课和台词课。

  礼仪课不止是教各种礼仪,更会教导你如何展示的自己的美丽,让自己的一举一动充满了独有的魅力。

  贝时虞以前的气质仪态绝对不差,可是和专门训练过的有不小的差距, 在有意时时刻刻维持着这些新培养出来的小习惯,可以说二十四小时都在坚持,让他在礼仪课老师的印象分大增, 对他越发的和蔼, 要知道这位老师在最开始的时候可是十分明显的把嫌弃表露在脸上。

  台词课的老师来自于百老汇, 专业的舞台剧老师, 几十年的专业经验, 只要学到一点就会受益匪浅, 靠着几堂课,卡了贝时虞有一段时间的《笼中鸟》终于过了,在他抑扬顿挫的念台词的时候,再不会因为明显的气息问题影响舞台效果。

  贝时虞看着回放,穿着华丽舞台服饰的少年带着王冠,拿着宝剑,用一种夸张又华丽的音调大声道,“我失去的是甚样珍异,哪还有秀美的人物值得瞻仰环顾?哪里还有语声如此悦人耳,快人意?不论将来,不论过去,我都再一无所取,花儿固然芬芳清逸,绚灿璀璨,鲜艳美丽,真正甜蜜的美,却和他同生共死——”

  这段时间的训练成果在这个片段中展露的淋漓尽致,腰背笔直,身上带着养尊处优的尊贵优雅气质,那华丽的舞台衣服穿在他身上,再没有违和感,吐音清楚,感情饱满,语调中的浮夸也恰到好处。

  而在忙这些时候,贝时虞也没有忘记维持和迪恩的友谊,每天他都会留出来一段时间来教迪恩练习那一行字,他又不准备继续深入了解,也没有打算继续学下去,只是为了泡妞,能把祝福的话和女孩的名字写的似模似样,体现自己的心意就足够了。

  毛笔和宣纸并不算太难找,只是迪恩在选择毛笔和纸张的时候陷入了选择困难症,不知道哪一种更好就各买了一些回来,还顺手买了一个据说很有名的砚台,放在了自己那个高级公寓书房里,和周围的东西有些格格不入。

  贝时虞先教他握笔,然后自己拿着毛笔在这纸上写了一个大字,他有一段时间没有练字了,可毕竟底子还在,写的是行书,飘逸飞扬,对迪恩来说已经足够惊人了,他惊讶的看着他手里的笔,“我的天,它真的听你的话,我之前写怎么都写不出来。”

  他能用的熟筷子已经很不容易了,毛笔字对他来说有些过难了。

  贝时虞看他怎么都捏不好,让他握住笔,自己在他身后带着他动,“注意我的力道,你要手腕用力,胳膊不要乱动。”

  迪恩有些手忙脚乱,一开始他总是无法控制好力道,毛笔上的墨水往下滴,很快损坏了一张纸,迪恩好奇的道,“你怎么控制住平稳施力的?”毛笔是软的,他总是控制不住的往下用力。

  “在华夏,书法是一门很复杂高深的学问,为了练好字,会把自己的手腕吊起来,这叫悬腕练字,还有手里握着石头来提高腕力。”

  迪恩:“厉害。”

  他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会为了写好毛笔字而费这么大的功夫,不过不妨碍他的好奇,“你也是这么练出来的吗?你练了多长时间?我看你写的真好,我能练到这种程度吗?”

  “我练字是爱好,没有想过有多大成就,到现在为止练了有十年。”至于他能练到何种程度,“这是行书,我再给你写一张楷书吧,你练习楷体会比较容易。”

  两人相处的时候不可能什么都不聊,除了贝时虞说的书法问题外,两人偶尔会谈起来一些杂七杂八的,迪恩有些不学无术,可毕竟也是精英教育长大的,还有好的不行的家世背景,眼光摆在那里,有时偶尔说出的话就带着几分犀利,让他意外的是,根据夏商慢的说的,贝时虞到现在还没有高中毕业,可是他随口就能说出一连串的高级词汇。

  ——这水平比一些北美公立高中毕业的水平都要高。

  说起来名著,更是带着几分自己的思考,说起来知名的句子,也是信手拈来,迪恩以为是贝时虞和好莱坞一些演员一样,很早就辍学,抱着明星梦来好莱坞找机会,之后被经纪人看中,从此成为万众瞩目的大明星。

  他的家世,身份注定他可以接触这些明星艺人,甚至还处于上端食物链,他当然知道,许多艺人的真实文化水平简直让人不忍直视。

  可是贝时虞展露了自己极高的文化素养,这种文化素养很容易让人增加好感度。

  在他的好奇之下,贝时虞简单的说明了自己的情况,“……如果没有伊芙,我应该会申请哈佛。”

  迪恩:“wow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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